释义 |
离婚抚养是否需要征求孩子意见,要根据以下具体情况判断: 1、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话,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符合其智力状况和精神状况的范围内,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能够做出一定的判断,从事相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2、不征求孩子意见的情况,主要针对的是未满八周岁的子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