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无法自理能起诉离婚么 |
释义 | 丈夫无法自理可以起诉离婚,但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一、婚后遗弃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有哪些 婚后遗弃行为应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情节严重的甚至还需承担刑事责任。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如果夫妻一方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配偶,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还会因构成遗弃罪而被法院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离婚有给付扶养费的义务吗? 离婚一般没有给付扶养费的义务。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仅存在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离婚后双方相互不再有扶养义务。法律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 三、夫妻扶养义务是不是自领证开始 夫妻扶养义务是从领证开始,夫妻扶养义务包括以下内容: 1、夫妻一方因生活困难,丧失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缺乏生活来源,年老,患病等原因,无独立生活能力确实需要扶养; 2、对方有扶养能力; 3、是经过合法婚姻登记的夫妻,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平等的,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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