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原告在提起诉讼后被驳回,是否还能继续起诉? |
释义 | 驳回起诉后,可以再次起诉,但需满足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特定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行政诉讼、仲裁协议、其他机关处理、非本院管辖、已发生法律效力、不得起诉期限内、离婚案件等。驳回起诉后不能再次起诉的情况是当事人相同、诉讼标的相同、诉讼请求相同或实质上否定前诉结果。重复起诉需被裁定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除非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 法律分析 一、驳回起诉后能否再起诉 可以再次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的案件,原告再次起诉,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二、不予受理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不予受理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三、驳回起诉后不能再起诉的情况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四十七条,当事人就已经提起诉讼的事项在诉讼过程中或者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构成重复起诉: (一)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相同; (二)后诉与前诉的诉讼标的相同; (三)后诉与前诉的诉讼请求相同,或者后诉的诉讼请求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 当事人重复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驳回起诉后可以再次起诉,只要符合起诉条件且不属于特定情形。不予受理的情况包括行政诉讼、仲裁协议、其他机关处理、非本院管辖案件等。然而,如果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或裁判生效后再次起诉,且后诉与前诉的当事人、诉讼标的、诉讼请求相同或实质上否定前诉裁判结果,将构成重复起诉。在这种情况下,裁定将不予受理或驳回起诉,除非法律或司法解释另有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7修订)》第一百二十四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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