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第二次公积金提取时间 |
释义 | 住房公积金提取规定及申请材料要求,包括提取时间间隔、第二次提取条件、提取对象、证明材料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购房、退休、丧失劳动能力、出境定居、偿还贷款、房租超支等情况下可以提取公积金。提取时需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并注销公积金账户。继承人或受遗赠人可以提取存储余额,无继承人则增值收益归入公积金。 法律分析 一般间隔一年可以提取一次。第二次提取时间应以前一次得到款的月份为准至少1年以上方可办理。第二次提取对象及应递交的证明材料(1)第一次提取时已交银行贷款合同的,本人到贷款银行打印最近3个月的还贷明细表(盖鲜章)。(2)身份证复印件,裁剪后贴在《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相应位置。(3)在校双职工提供结婚证复印件。(4)填写《职工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表格在国资处网页上下载。法律法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拓展延伸 公积金提取规定:第二次提取的限制与时间要求 根据相关规定,公积金提取的次数受到限制。对于第二次公积金提取,需要满足特定的条件和时间要求。根据规定,第二次提取必须在一定的时间间隔后进行,具体时间要求根据不同地区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第二次提取的时间间隔为一年或更长。此外,第二次提取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如购房、教育、医疗等特定用途。建议您咨询所在地的公积金管理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获取准确的时间要求和具体操作步骤。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结语 根据相关规定,第二次公积金提取受到限制。提取时间应满足一定的间隔要求,具体时间根据地区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第二次提取需间隔至少一年以上。此外,第二次提取还需满足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建议咨询公积金管理机构或法律专业人士,以了解准确的要求和操作步骤。以上仅供参考,请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五章 监 督 第三十五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督促受委托银行及时办理委托合同约定的业务。 受委托银行应当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定期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有关的业务资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七条 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当提供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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