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质保金新规定有哪些 |
释义 | 质保金的规定:履约保证金和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能同时适用;以及如果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的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五条 推行银行保函制度,承包人可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 第六条 在工程项目竣工前,已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采用工程质量保证担保、工程质量保险等其他保证方式的,发包人不得再预留保证金。 第七条 发包人应按照合同约定方式预留保证金,保证金总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合同约定由承包人以银行保函替代预留保证金的,保函金额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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