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麻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是需要由国家有关部门,如医疗卫生部门根据病人的实际来使用的,如果存在非法提供麻烦药品的行为,还可能造成严重的人身伤害行为,是需要根据达到的恶劣情节后果来判决处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五十五条 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向走私、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