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落户上海户口新政策是如何的?你们可以处理吗? |
释义 | 此次的户籍新政规定了四条原则,具体包括: 1.不调控急需人才; 2.满足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发展需要; 3.重视教育背景,同时更要重视能力业绩; 4.强化准入,明晰预期。 对于第一条原则,方案给予了详细的解释,“不调控急需人才;不调控急需劳动力流入;调控传统产业领域的劳动力流入,不调控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劳动力流入。” 对于第二条原则,指出“要着重引进创业投资型人才和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必须的职业技能人才”。这显然符合上海目前着力打造的两大产业的人才需求: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显示,汽车、航空航天、装备制造、船舶制造、轨道交通、工程建设、金融等诸多领域都属于上海紧缺的人才。 第三条则强调,“除了重视教育背景之外,在引进人才要强调能用、落户上海户口新政策有用,要更加注重工作资历和实践能力。” 第四条原则,方案明晰了预期会让大众对居住证转户籍标准有了明确的了解,这样“可起到调动工作积极性和稳定社会的作用” 根据上述四点原则,方案具体规定了入沪上海需要的两大条件:综合素质和知识能力。 综合素质条件包括:主要反映人才的道德品行、政治、文化素质与基本从业状况,是一个底线性条件。凡要申请转为上海户籍的人才,必须拥护社会主义和党的领导,必须没有犯罪记录,必须达到大专以上文化学历水平,并且必须在上海正规就业。 知识能力条件则包括:知识能力可从多方面予以体现,从可量化的要求出发,主要设置教育程度、在沪就业岗位、职业资历、在沪工作年份、收入水平、特殊成就、创业投资活动等七个具体条件。其中教育程度反映文化学历水平,其他各项主要反映能力水平。通过各个具体条件的评价,对人才的知识能力形成一个综合评价。达到一定的知识能力水准,才能具备申请的资格。 此外,外地人口转本地户籍,与社会保险缴纳、个人所得税缴纳以及居住年限挂钩,这无疑都是比较公平也很容易操作的办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申请材料) 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申请材料具体包括: 1、有效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 2、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 3、本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纳税完税证明; 4、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 5、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6、本人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 7、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符合第六条规定的持证人员申请优先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的,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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