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双方洽谈达成一致后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书,并约定被征收户不领取征收补偿的补偿款,等安置房屋建成安置时结算并互找差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