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审会重新调查取证吗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89条至191条的规定,第二审法院对不服第一审判决的上诉、抗诉案件进行审理后,应按先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1、原判决认定事实正确,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的,应当裁定驳回上诉或抗诉,维持原判。2、原判决认定事实没有错误,但适用法律有错误或者量刑不当的,第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重新判决,并在判决中阐明改判的根据和理由。3、原判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由二审法院查清事实后改判,也可以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4、发现一审法院有下列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原判,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1)违反法律有关公开审判的规定的。(2)违反回避制度的。(3)剥夺或者限制了当事人的法定诉讼权利。(4)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的。(5)其他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 法律依据: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四十一条 二审程序中新证据包括:一审庭审结束后新发现的证据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届满前申请人民法院调查取证未获准许,二审法院经审查认为应当准许并依当事人申请调取的证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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