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费什么时候交给法院 |
释义 |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诉讼费由原告在起诉时先垫付,待案件审理完毕后,法院会在判决书中对诉讼费的承担进行说明,再把不属于原告负担的部分给予返还。对于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承担由双方当事人先协商决定,如果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一般可能是一人负担一半,如果有一方对于离婚存在过错的,可能会多负担一部分的诉讼费。另外,如果当事人之间调解成功或者当事人撤诉的,诉讼费减半缴纳。根据相关规定,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五十元至三百元不等。案件中涉及财产分割的,如果财产总额不超过二十万元,不用另外缴纳费用;如果超过了二十万元的,按照财产总额的百分之零点五的比例缴纳诉讼费。 一、民事案件受理费由谁交 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等案件审理结束后,根据审理情况决定。 1、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应由败诉的一方负担。 2、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诉讼费由法院决定双方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 3、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照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 其中如果有专门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 4、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 5、由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6、除了调解结案由双方协商外,其余的都是由法院决定费用承担。 7、离婚案件的诉讼费,不能简单地按胜诉、败诉确定,而要由法院根据案情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8、如果原告胜诉,预交的案件受理费,由法院责令被告支付。 另外关于请律师的费用,除非有特别约定,正常情况是谁请律师谁付律师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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