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纠纷有哪些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合同纠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但不动产纠纷则由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范畴。
    法律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但第三十三条规定“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呢?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二十八条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规定的不动产纠纷是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那么,哪些是属于“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呢?
    政策性房屋有很多,如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市场运作房、限价商品房、危房改造住房、城中村改造住房等等。
    由此可以推断: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必须由房产所在地法院管辖的专属管辖案件。
    拓展延伸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
    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首先,当发生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协商和谈判解决争议,以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其次,如果协商不成功,当事人可以选择通过调解或仲裁来解决纠纷。调解是由第三方中立人士协助双方达成和解的过程,而仲裁则是由仲裁机构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最后,如果调解和仲裁都无法解决纠纷,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相关法律和证据作出判决。综上所述,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纠纷。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年修正)的规定,合同纠纷的诉讼应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然而,关于不动产纠纷的诉讼,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包括不动产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物权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不动产纠纷的一种。解决此类纠纷的途径包括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来解决纠纷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您需要合同拟定上的帮助,可以购买模板或请律师代写,也可以联系客服获取更多扩展延伸的信息。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
    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11 22:04: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