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收养的法律适用是什么 |
释义 | 律师回答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延伸知识】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 (1)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是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企业或者组织的; (2)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的经常居所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3)标的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4)产生、变更或者消灭民事关系的法律事实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的; (5)可以认定为涉外民事案件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 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该内容由 张皓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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