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自己主动离职后不到一个月又想回单位任职请问后期的工龄能和以前的工龄是否累计吗 |
释义 |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但单位可以合并计算。国家工作人员精简或退职后重新参加工作的,可以合并计算工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他有收入的劳动时,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计入工龄。 法律分析 重新入职的,工龄从重新入职之日起重新计算,以前的工龄不算。如果单位愿意合并计算,那也是可以的。下列几可以累计的事由: 1、国家工作人员经组织动员精简或批准退职,以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其精简或退职前连续工作的时间,可以和重新参加工作后的工作时间合并计算工龄。 2、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辞职和辞退前的工龄与重新就业后的工龄可合并计算为连续工龄,自动离职人员的工龄从重新录用之日起计算。 3、停薪留职人员在从事其它有收入的劳动时,原则上应按月向原单位缴纳劳动保险基金,其数额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标准工资的百分之二十,其停薪留职期间计算工龄。 拓展延伸 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是否能保留之前的工龄? 当员工离职后再次入职时,是否能保留之前的工龄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政策,这个问题的答案可能会有所不同。一些公司允许员工保留之前的工龄,这意味着他们在重新入职后,工龄会继续累积。然而,其他公司可能不允许保留工龄,员工需要重新计算工龄。因此,具体的答案应该根据公司的规定来确定。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阅读公司的员工手册,以了解关于工龄保留的具体政策。这样能够避免误解和不必要的纠纷。 结语 重新入职时是否能保留之前的工龄是一个常见问题。根据劳动法和公司政策,答案可能不同。有些公司允许员工保留工龄,继续累积;而其他公司则要求重新计算。建议员工在离职前咨询人力资源部门或查阅员工手册,了解具体政策,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二十七条 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应当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后,可以裁减人员。 用人单位依据本条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录用人员的,应当优先录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六章 职位聘任 第一百零三条 聘任合同应当具备合同期限,职位及其职责要求,工资、福利、保险待遇,违约责任等条款。 聘任合同期限为一年至五年。聘任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为一个月至十二个月。 聘任制公务员实行协议工资制,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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