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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包括什么?
释义
    可以进行申报的债权包括:未到期的债权、附利息的债权、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等。只有合法有效、以财产给付为内容、在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债权才可以进行申报。
    一、企业未破产前法院判决的债权
    企业破产前已经被法院判决生效并执行中的违约金属于破产债权,可以进行债权申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二、公司宣布破产债权人应该怎么办
    公司宣布破产的债权人应当进行债权申报。
    债权申报是指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时,当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要申报债权。我国破产法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
    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三、债务人破产后债权人可以起诉吗?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权人应当在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不得就该债权对债务人提起新的给付之诉。人民法院对此类起诉应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并告知债权人向债务人的管理人申报债权。对管理人编制的债权表有异议的,可以提起债权确认之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五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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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0:3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