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20万元贿赂的审判结果是什么? |
释义 | 商业贿赂是指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若行贿金额达到20万元,则已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有商业贿赂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回扣、软回扣等。回扣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法律分析 一、关于贿赂20万如何定罪的问题 商业贿赂是指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若行贿金额达到20万元,则已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有商业贿赂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二、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 (1)现金、实物回扣; (2)软回扣,如高消费招待、酒巴包厢享乐、提供出国机会及风景旅游观光; (3)为对方安装电话、包租大哥大、装修住房;为对方提供明显可营利的业务项目、物资批件及合同等等。 这种回扣性质的商业贿赂往往以“中介费”、“佣金”、“介绍费”、“劳务费”等名义付给对方。 《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帐外回扣明确禁止,但考虑商业经营特点,对经营中的“折扣”行为则明确允许。第八条第二款规定:“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经营者给对方折扣、给中间人佣金的,必须如实入帐,按受折扣、佣金的经营者必须如实入帐。” 这里规定了回扣与折扣的区别:一是折扣是公开的,帐面上在案的,而回扣是秘密进行的;二是折扣是给对方单位或集体的,而回扣是给个人。折扣,是一种商界通用的推销手段,是指在商品购销活动中,卖方在所成交的价款或数量上给买方以一定比例的减让,而返还给对方的一种交易上的优惠。 结语 商业贿赂是一种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若行贿金额达到20万元,则已构成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相关规定,犯有商业贿赂罪的人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商业贿赂的主要方式包括现金、实物回扣、软回扣等,而回扣与折扣有本质区别。经营者销售或购买商品时,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或给中间人佣金,但必须如实入账。对于经营中的折扣,法律予以明确允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为谋取不正当商业利益,给予外国公职人员或者国际公共组织官员以财物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第十一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以财物,个人行贿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单位行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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