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占道经营交通事故责任是怎样 |
释义 |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根据该规定,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主要问题是当事人的行为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所起的作用,所以,一方当事人是否是无证驾驶、是否醉酒驾驶等行为与责任认定的结果并没有直接的关系。 一、占道经营城管罚款标准是什么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四十二条,处罚金额:两万元以下。 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 (二)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三)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 (四)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 (五)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 (六)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设施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 (七)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二、怎么规范经营秩序禁止占道经营 1、临街商场、门店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外墙摆摊经营和展示商品。坚决取缔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摆摊设点、销售或生产加工制作铝塑门窗、铁艺护栏、灯箱牌匾等商品和从事维修、清洗车辆、汽车美容等违章行为。 2、街道两旁的餐饮店(小吃店)、烧烤店严禁出店摆设桌凳、店外经营;无店铺的露天餐饮、烧烤摊点一律进入夜市经营点。坚决取缔无工商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临时占道许可证的违章占道经营餐饮行为。 3、严格规范厂家、商家的节假日促销行为;未经审批,严禁任何企业、单位、个人在任何路段、门前搭棚举行促销活动。 4、市区主次干道严禁流动摊贩占道摆摊设点、经营商品和农副产品。各流动摊贩、商贩必须自觉进入南、北农贸市场经营。 5、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和划定的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严禁在人行道上停放除摩托车以外的一切机动车辆;违者将被告知进行处罚或拖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