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房屋过户给子女有三种方式: 1、赠与方式过户,首次过户缴3%契税,房产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契税、公证费以及登记费等,其中最大笔的是契税,为房屋评估价的3%; 2、买卖方式过户,满两年再转手可少缴税,假如父母把房产“卖”给子女,需要缴纳评估价总额1%的个人所得税,由于房产证未过两年,还要缴纳增值部分5.5%的营业税,当日后子女再次转让这套房产时,假如取得房产证满两年且是唯一住房,子女只需缴纳少量的交易手续费,所以假如子女将来不等房产证满两年即卖出房子,房产过户给子女采用买卖的方式比赠与要省钱; 3、继承方式过户,从理论上讲,通过继承的方式把房产留给子女是税费最少的一种方式,假如没有其他方面的考虑,可以等父母去世后再办理房产过户,只需要缴纳少量的登记费和印花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条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二百三十条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 第一百二十四条 自然人依法享有继承权。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财产,可以依法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 (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 (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 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