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下属单位列支费用违反什么规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这种变相转嫁不合理费用让下属单位承担的行为,党政纪条规中也无明确规定,但实践中如果不按照违纪违规行为来处理,显然不能起到维持正常财经秩序的作用,也不利于良好风气的形成。 上级单位在下属单位报销单位的不正常费用,是违反规定变相使用下属单位财政资金的行为。 法律依据: 《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 第六条 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追回有关财政资金,限期退还违法所得。 对单位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 (二)截留、挪用财政资金; (三)滞留应当下拨的财政资金; (四)违反规定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五)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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