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需要临时使用国有土地或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临时使用土地的使用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并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规定,临时使用土地的期限不超过2年。 二、办集体土地使用证需要什么材料?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三、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区别何在? 国有土地使用证与集体土地使用证区别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所有权不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 2、使用人不同:国有土地使用人可以是任何单位和个人,集体土地使用人一般是该村集体的村民或企业; 3、土地用途不同:国有建设用地可用于居住、工业、商业、娱乐、办公、旅游、绿化景观等建设(用途广泛),集体建设用地只用于建设村民或村集体生产、生活所需的用房; 4、使用权类型不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出让、租赁、授权经营等,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类型为拨用宅基地, 5、使用年限不同:国有建设用地有使用年限(划拨土地除外),集体建设用地没有使用年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