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徐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学生、儿童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8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二.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60%;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5%。 三.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10万元以下) 1.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0%; 2.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 3.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徐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 2.急诊留观并转入住院治疗前7日内的医疗费用; 3.符合城镇居民门诊特殊病种规定的医疗费用; 4.符合规定的其他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