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连带责任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区别 |
释义 | 连带责任保证与连带共同保证的区别: 1、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 2、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为两个以上;而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可以是一个。 3、连带共同保证发生在各个保证人之间的,其对应是按份共同保证;而连带责任保证发生在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之间的,其对应的是一般保证。 一、担保人有连带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担保人的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先诉抗辩权。 二、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中有哪些保证人有的承担 1、一般保证责任。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在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担保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责责任保证。在债务人未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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