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房屋过户是否需要公证?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登记手续。而根据司法解释,不动产交易需要提供公证材料时,才需要进行公证。因此,房产买卖过户并不一定需要公证。但是,购房者为了保障自己的权益,在交易过程中可以自愿选择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
    1.《物权法》第二十八条:不动产权利的转让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办理登记手续。
    2.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二十二条:不动产交易需要提供公证材料的,申请公证时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20:45: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