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夫妻之间当然可以互相赠与个人的合法财产。但是,夫妻之间的赠与,也要适用赠与合同的一般规定。因此,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合同也是可以撤销的,可以撤销的赠与合同,就是那些没有正式交付,或者没有办理转移登记的赠与合同。要化解这种撤销权,法律规定了只有两种情形。第一种就是,赠与合同涉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涉及公共道德。一般来说,夫妻之间的财产赠与不会涉及这种情况。第二种就是,赠与合同已经经过了公证程序。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能随意撤销,也就不能适用任意撤销权。换句话说,要化解夫妻之间的赠与撤销权,只有通过公证这一种方式。因此,要化解夫妻之间房产赠与合同的撤销权,双方就应当拿着赠与合同,前往不动产所在地公证部门办理公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五条 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