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土地使用证有哪些材料 |
释义 | 办理土地使用证应当提交:(一)土地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三)土地属来源证明;(四)地籍调查表、宗地图及宗地界址坐标;(五)地上附着物属证明;(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完税或者减免税凭证;(七)其他证明材料。法律依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条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第二百一十一条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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