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是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根据相关规定;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调整税收定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时,与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责任人有下列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一)夫妻关系; (二)直系血亲关系; (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四)近姻亲关系; (五)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 纳税人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其签订的合同、协议等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一律无效。 税务机关根据检举人的贡献大小给予相应的奖励,奖励所需资金列入税务部门年度预算,单项核定。奖励资金具体使用办法以及奖励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制定。 税收征管法第十四条所称按照国务院规定设立的并向社会公告的税务机构,是指省以下税务局的稽查局。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 除按照规定不需要发给税务登记证件的外,纳税人办理下列事项时,必须持税务登记证件: (一)开立银行账户; (二)申请减税、免税、退税; (三)申请办理延期申报、延期缴纳税款; (四)领购发票; (五)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六)办理停业、歇业; (七)其他有关税务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八条所称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保密的情况,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税收违法行为不属于保密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