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招摇撞骗罪与诈骗罪 |
释义 | 招摇撞骗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威信,而诈骗侵犯的则是公民财产。通常招摇撞骗是以骗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公职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对于群众进行的蒙骗行为。招摇撞骗,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而诈骗罪是通过骗术或者是一些手段来对公民进行的欺瞒和诈骗,从群众那里骗得金钱和财富。 一、冒充警务人员犯什么罪 冒充警务人员犯招摇撞骗罪。冒充警务人员如果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则会被认定构成招摇撞骗罪。如果尚未构成犯罪的,会被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的区别如下: 1、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主要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诈骗罪侵犯的客体仅限于公私财产权利。 2、行为手段不同。招摇撞骗罪的手段只限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诈骗罪的手段并无此限制,而可以利用任何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和方式进行。 3、犯罪的主观目的不同。诈骗罪的犯罪目的,是希望非法占有公私财物。招摇撞骗罪的犯罪目的,是追求非法利益,其内容较诈骗罪的目的广泛,可以包括非法占有公私财物,也可以包括其他非法利益占有。 二、招摇撞骗罪构成要素包括: 1、犯罪客体。招摇撞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这是其同侵犯财产权利的诈骗罪的主要区别之一; 2、犯罪客观方面。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者职称的行为。行为人必须具有招摇撞骗的行为,即行为人要以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身份或职称,招摇炫耀,利用人民群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信任,实施了骗取非法利益的为; 3、犯罪主体。招摇撞骗罪主体为一般主体,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招摇撞骗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招摇撞骗罪; 4、犯罪主观方面。在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故意,其犯罪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这里所说非法利益,不单指物质利益,也包括各种非物质利益。 总而言之,对于冒充警察招摇撞骗的会认定为招摇撞骗罪。只要冒充国家工作人员从事招摇撞骗活动的公安机关都会进行立案侦查,是对涉案金额的数额没有具体要求的,一般量刑点都是在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二、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吗 别人骗我写的借条能立案,只要构成诈骗罪立案标准。诈骗行为和借贷行为以及其他行为的界限如下: 1、诈骗罪与借贷行为的界限。借款人由于某种原因,长期拖欠不还的,或者编造谎言或隐瞒真相而骗取款物,到期不能偿还的,只要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也没有挥霍一空,不赖帐,不再弄虚作假骗人,确实打算偿还的,仍属借贷纠纷,不构成诈骗罪。 2、诈骗罪与代人购物拖欠货款行为的界限。对以代人购买紧缺商品的名义,取走货款,没买到东西,又擅自挪用货款,拖欠不还款的行为,应着重考察其真实目的、双方的关系、事情的起因、代办人的具体行为、拖欠的情节、后果等等,从而正确判断其是否有非法占有的意图。如能明确想代人购物,因故未能买到挪用仍拟归还的,不能以诈骗罪论处。如果以代购为名,行诈骗之实,骗取大量财物,大肆挥霍,根本无意归还,也无力归还的,应以诈骗罪论处。 3、诈骗罪与集资办企业因亏损躲债的界限。如果确实是集资经商办企业,但因经营不善,亏损负债,为躲债而外出,仍属财产债务纠纷。这同诈骗犯以集资办企业为名,捞到钱财就逃之夭夭,以实现其非法占有的目的,有本质区别。 本罪与招摇撞骗罪的界限 两者都使用骗术,后者也可能获得财产利益,这两点相同;但是,主观目的、犯罪手段、财物数额要求和侵犯的客体,均有不同。招摇撞骗罪是以骗取各种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国家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活动,是损害国家机关的信用、公共利益或者公民合法权益的行为,它所骗取的不仅包括财物(但无数额多少的限制),还包括工作、职务、地位、荣誉等等,属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当犯罪分子冒充国家工作人员骗取公私财物时,它就侵犯了财产权利,又损害了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属于牵连犯,应当按照行为所侵犯的主要客体和主要危害性来确定罪名并从重惩罚。如果骗取财物数额不大,却严重损害了国家机关的信用,应按招摇撞骗罪论处;反之,则定为诈骗罪,如果严重地侵犯了两种客体,一般依从一重罪处断的原则按诈骗罪处治;如果先后分别独立地犯了两种罪,互不牵连则应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处理。 三、假警察伪造欠条敲诈怎么处罚 冒充警察:涉嫌招摇撞骗罪,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伪造欠条:(1)可能构成诈骗罪。诈骗罪成立的要件,伪造证据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受害人本身对行为人没有债务关系,行为人虚构借条可以体现其采用虚构事实的具体行为。 (2)伪造借条可能构成虚假诉讼罪。通过伪造的借条进行诉讼,骗取财物的可能构成虚假诉讼。虚假诉讼是指为谋取不正当利益,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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