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离婚,房子归女方,但房贷未还清,应如何处理? |
释义 | 婚姻中,婚前支付首付款并贷款购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若不动产登记在首付款方名下,离婚时可协商处理归属。协商不成,法院可判定归登记方,未还贷款为其个人债务。另外,离婚时需补偿双方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 法律分析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该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且该方需要承担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个人债务。另外,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一、离婚房子归一方贷款债务如何去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离婚时房屋的增值应该怎么处理 离婚时增值部分可以分割的情况是夫妻共同还贷的情况。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结语 在婚姻关系中,一方婚前使用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如果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离婚时双方可以协议处理该不动产的归属问题。如果协议不成,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并且该方需要承担尚未归还的贷款作为个人债务。另外,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时房屋的归属与增值部分应根据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