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当事人互相负债时,应根据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责任。如果没有明确履行顺序,当事人可以依法同时履行并提出抗辩权。如果有明确的履行顺序,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先履行并提出抗辩,或者不履行并提出抗辩。 法律分析 当事人互负债务的情况下,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如果债务没有明确的先后顺序,则当事人可以依法同时履行并提出抗辩权。如果债务有先后顺序,则当事人可以依法选择先履行抗辩权或者不履行并提出抗辩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六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应当先履行债务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七条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履行:(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二)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三)丧失商业信誉;(四)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当事人没有确切证据中止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该内容由 郝恺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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