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遗嘱的财产共同继承不等于等额均分吗 |
释义 | 1、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一、哪些情况法定继承人的份额可以不均等 1、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虽然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但对需要抚养的被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分配遗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子女对父母履行赡养扶助义务,是对家庭和社会应尽的责任,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并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看是属于遗嘱继承还是法定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有遗嘱,要按照其合法有效的遗嘱执行。如果没有遗嘱,适用法定继承。 2、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一般是同一顺序的一般均等分得。但是均等分需要获得遗产的继承人必须是在同一继承顺序上、条件大体相当大体相当指劳动能力状况大体相当、各继承人对被继承人所尽义务的情况大体相同或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情况大体相同、各继承人的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大体相当。 3、特殊情形下,继承人继承的份额可以不均等。四种情况不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抚养能力和有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多尽义务多分、少尽义务少分、不尽义务者不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因此,法定继承中,应当是尽义务少的少分,不尽义务的不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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