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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人机关有哪些方面
释义
    法人机关,是指根据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的规定,能够对外代表法人、决定法人意思而从事民事活动的个人或集体。法人是有独立意志的主体,它的意志是通过其机关形成、表示和实现的,机关是法人成为主体进行民事活动的前提条件。法人机关可分为:
    1、意思机关:决定法人意思的机构,也称决议机关,如股东会,社员大会等。
    2、执行机关:执行法人事务的机构,如董事会、厂长、经理等。法人机关一般是一个集体,也可以是一个人。法人机关代表法人进行民事活动,机关的行为就是法人的行为。机关代表法人进行活动时不需要专门授权,其权限是由法律、章程规定的。法人机关必须在法律、法令或法人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民事活动,超过这一范围实施的法律行为无效。
    3、监督机关:这是根据法人章程和意思机关的决议对法人执行机关、代表机关实施监督的机关。监督机关也不是法人的必设机关,除非特别法另有规定。
    一、法人机关的特征
    1、法人机关是根据法律和章程的规定而设立的。例如:
    (1)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的机关依法律设立。
    (2)公司法人机关依照法律和公司章程设立;
    (3)社会团体法人的机关主要是依照章程设立的。
    2、法人机关无独立的人格。法人机关是法人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是独立的主体。
    3、法人机关无需经过法人的授权即可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作出或者接受意思表示。
    4、法人机关的行为即为法人的行为。法人机关执行职务的行为一律由法人直接承担民事责任。
    5、法人机关由一个或者数个自然人组成。包括两种:
    (1)独任制机关。由一个自然人组成的机关为独任制机关,如我国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厂长。
    (2)合议制机关。由数个自然人组成的法人机关为合议制机关,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二、法人的分支机构与法人机关的区别
    1、法人机关对内形成法人意思、对外代表法人为民事法律行为。
    2、而法人分支机构在参与民事活动时能不能形成自己的独立意思,须有法人机关的授权,但对外不得代表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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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4 0:3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