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预售证,交首付后是否能够退款? |
释义 | 买房无预售证交首付可退吗?解释了根据中国法律,一般情况下可协商退款。同时介绍了开发商预售资质审查,需查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买无证预售房屋有违法风险,违规预售行为可受罚。根据最高法院解释,未取得预售证的合同无效。建议与相关人员协商退款,并咨询律师。 法律分析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购买房屋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的很多因素,这些因素,是根据自身的经济条件以及需要来进行决定的,很多时候我们购买房屋,它是有一个预售证的,因此很多人都想要清楚的了解一下,买房子没有预售证交了首付能退吗? 一、买房子没有预售证交了首付能退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这种情况下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的 怎么审查开发商的预售资质 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 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就行了。因为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拿不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未取得上述两个《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是拿不到《预售许可证》的。开发商取得了《预售许可证》就可以证明该项目在规划、工程、土地使用等方面通过了政府的批准,就具备了将开发的商品房进入市场交易的资格。 开发商只有具备《预售许可证》才能与客户签署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在此提醒一下购房者,签合同前看清楚您所预购的房屋是不是在预售范围内,提防开发商“偷梁换柱”。 二、购买无证预售房屋有何后果 未依法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而以预订、预约、认购、定购等方式变相预售商品房的,均属无证预售行为。 无证预售行为,违反了《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应当由市房地局或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上海市房地产转让办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予以处罚。 购房者购买开发商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期房或者未取得销售许可证的现房存在一定风险。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第二条解释:“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 如果购买房屋没有预售证,但是交了首付,一般情况下是可以退的,当然这需要找到相关的人员来进行沟通和协商,除此之外也给大家介绍了一下购买无证预售房屋的存在的后果,也可以咨询律师。 结语 购买房屋时,是否能够退还已交的首付款是一个常见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购房者购买的房屋没有预售证,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解决并退还首付款的。此外,购房者在购买房屋前,应审查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应的预售资质,如《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购买无证预售房屋存在一定风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合同应被认定为无效。如果遇到相关问题,建议咨询律师以获取专业意见。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四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批准的规划、设计建设商品房。商品房销售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经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导致商品房的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以及出现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影响商品房质量或者使用功能情形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变更确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买受人有权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在通知到达之日起15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规划、设计变更以及由此引起的房价款的变更。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四章 销售代理 第二十八条 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章 广告与合同 第二十条 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 合同约定面积 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 合同未作约定的,按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本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规划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当事人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