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律师的职责是保护客户的利益,因此如果客户担心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过高,可以邀请其它律师共同承担风险。但是,这必须在律师之间事先协商,得到所有律师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法律依据: 1.《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客户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为客户谋取合法权益,不得违背客户意愿,不得泄露客户的秘密和隐私。” 2.《律师执业规则》第二十一条规定:“律师为客户提供法律服务,应当按照客户的要求进行,不得强迫客户接受自己的意见。” 3.《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合同的内容,但是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如果律师会见期间,客户担心律师承担的风险过高,可以邀请其它律师共同承担风险。但是,这必须在律师之间事先协商,得到所有律师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以保证律师的职业操守和客户的利益不受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