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过户给已婚子女的财产是否成为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个人财产,则属于个人财产。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和书面协议,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收益、继承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个人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受损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个人财产等。 法律分析 要看情况确定。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应当均等分割。但另有约定的除外。如果当时过户给子女没有明确约定是给某一个人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要看过户的手续而定,如果走的买卖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购买。如果是赠与,没有强调是赠与给个人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都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这包括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 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如果父母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那么办理完毕住房过户手续,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的,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根据以上情况,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已婚子女,若有明确表示或书面协议注明是赠与父母这一方子女个人的房产,则该住房属于父母赠与这一方子女的个人财产。若父母没有任何表示和书面协议,该住房过户完毕属于小夫妻婚后取得共有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个人财产另有约定。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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