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私人转账工资算劳动关系吗 |
释义 | 私人转账工资不一定算劳动关系。 私人转账并不一定能证明劳动关系。通常来说,私人转账并不具备证明劳动关系的能力,只有工资条这种可以明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如果需要从工资这方面证明劳动关系的,那么需要提供工资条这种带有法律意义的证据。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1、计时工资; 2、计件工资; 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 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计时工资包括: 1、已完成工作按计时工作标准支付的工资,即基本工资部分; 2、新参加工作职工的见习工资(学徒的生活费); 3、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 4、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单位支付给职工的技能工资及岗位(职务)工资; 5、职工个人按规定比例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职工受处分期间的工资、浮动升级的工资等; 6、机关工作人员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人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综上所述,私人转账并不一定能证明劳动关系。通常来说,私人转账并不具备证明劳动关系的能力,只有工资条这种可以明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如果需要从工资这方面证明劳动关系的,那么需要提供工资条这种带有法律意义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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