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父母婚前出资买房登记在双方名下,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即登记在双方名下为共有,有分割约定依约定,没有约定一般为对半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