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罚: 1、符合收养条件的但未办理《收养证》的,按一千元处理。 2、无子女未达到法定收养年龄而收养的,每提前一年按两千元处理。 3、符合法定再生育的其他条件但未达法定生育间隔期收养孩子的,按提前生育处理;不符合法定再生育条件收养孩子的,按多生育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