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法收养孩子哪些法律后果会有 |
释义 | 非法收养孩子,可能构成贩卖儿童的嫌疑人。我国法律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一、收养孩子要哪些程序 收养孩子程序: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向收养登记机关申请收养登记; 2、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 3、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应当全面审查当事人的情况; 4、收养登记机关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二、抱养的孩子怎么上户 抱养的孩子上户口的方法,一般如下:只有拿到民政局发的收养证明,才可以确认收养方和被收养方之间的收养关系、才能上户口。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通常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养子女和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三、过继孩子有什么手续 过继孩子,需要的手续有: 1、当事人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2、双方共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3、向民政部门提交相关的材料; 4、民政部门会对收养行为进行评估; 5、民政部门认为双方都符合收养条件的,准予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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