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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餐饮企业拒开发票的处罚措施
释义
    拒绝开具发票违法,税务机关可处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消费者可向税务机关举报拒绝出具消费凭证的店家。经营者应按规定向消费者出具发票或服务单据,消费者有权要求出具。
    法律分析
    餐饮拒开发票,根据规定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或者个人,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店家拒绝出具消费凭证,属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的行为,违反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可向税务机关举报。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拓展延伸
    餐饮企业逃税行为的法律制裁
    餐饮企业逃税行为的法律制裁是为了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而采取的重要措施。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于逃税行为,餐饮企业可能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这些制裁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暂停业务、限制行业从业资格等。此外,监管部门还可能对逃税企业进行税务调查、追缴未缴纳的税款,并可能启动刑事诉讼程序。这些法律制裁旨在打击逃税行为,保护税收利益,确保餐饮市场的公平竞争,维护税收秩序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结语
    合法经营、遵守税收规定是餐饮企业应尽的义务。对于拒不开具发票或违规开具发票的行为,税务机关有权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定罚款。此外,对于有违法所得的情况,还可能面临没收。作为消费者,如遭遇拒绝开具发票的情况,可向税务机关举报。餐饮企业逃税行为将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包括罚款、吊销执照等措施。这些制裁旨在维护税收秩序和公平竞争环境,保障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一)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或者未加盖发票专用章的;
    (二)使用税控装置开具发票,未按期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三)使用非税控电子器具开具发票,未将非税控电子器具使用的软件程序说明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保存、报送开具发票的数据的;
    (四)拆本使用发票的;
    (五)扩大发票使用范围的;
    (六)以其他凭证代替发票使用的;
    (七)跨规定区域开具发票的;
    (八)未按照规定缴销发票的;
    (九)未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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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0 18:3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