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行政调解和行政指导、应该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因为没有强制力,也就是说你可做可不做。行政仲裁应该是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后,行政机关进行仲裁,应该也不属于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