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机动车登记地办理注销的登记流程: 1、【登记审核岗】审查凭证证明,录入登记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出具受理凭证; 2、属于因机动车质量问题退车的,退还机动车来历证明,合格证或者进口凭证,车辆购置税的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3、出具《机动车注销证明》。 二、在机动车损坏地(异地)办理注销登记流程:1、将车辆交售给报废(损坏)地机动车回收企业; 2、【报废地车管所】审查证明凭证,录入报废信息,收回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 3、申请人到【登记地车管所】领取注销证明。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条 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二百二十五条 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