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逃避支付房租,应对措施 |
释义 | 房租拖欠处理方式:1.恶意拖欠可收回房屋并解除合同;2.非恶意拖欠需采取其他解决方式。出租人可要求赔偿闲置期间租金。承租人拖欠租金需履行催告义务,可解除合同。法律依据:民法典第721、722、510条。 法律分析 关于欠房租的处理方式,可以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 如果承租人恶意欠租,则可以根据合同约定采取收回房屋的权利。同时,依据新的规定,如果住宅用房承租人累计未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后仍未支付,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2. 如果承租人并非恶意欠租,则需要通过其他方式来解决问题。 2、房屋承租人发生拖欠租金,须履行催告的义务,在承租人仍未支付的情形后可解除租赁合同; 3、关于损失部分,因承租人违约行为导致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赔偿租赁房屋闲置期间的租金。 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度付租金的,出租知人可以要求承道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交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法律依据: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间届满时支付。 2、第七百二十二条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第五百一十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结语 根据上述情况,对于欠房租的处理方式可概括为以下几点:1.如果承租人恶意欠租,可根据合同约定收回房屋并解除租赁合同;2.如果承租人非恶意欠租,需通过其他方式解决问题;3.出租人可要求承租人赔偿闲置期间的租金;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迟延支付租金,出租人可以要求支付并解除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对于租金支付期限的约定应当明确,并且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租金。如承租人逾期不支付,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五章 融资租赁合同 第七百四十条 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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