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债权人采取财产保全是否需要支付相关费用? |
释义 | 法律分析:债权人在追讨债权过程中,为保障债权不受侵害,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措施。在财产保全过程中,债权人通常需要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保全申请费、担保费等。但根据实际情况,债权人可以申请减免或分期付款等方式。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六条:保全申请人应当在财产保全案件中缴纳申请保全所需的费用。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财产保全费用,可以由保全财产按照法律规定优先受偿,或者由保全申请人自行垫付,也可以由财产保全完成后从被保全财产中支付。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保全申请人经济困难,难以负担全部保全费用,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减免或者分期付款的申请。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第二款:人民法院对保全申请人提出的减免或者分期付款的申请,应当依法予以审查,决定是否准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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