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没有该怎么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 农村房屋土地使用证应这样办理: 1、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证。 2、土地使用着提交身份证明、申请表等必要材料。 3、经审核后,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三条 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第四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对市辖区内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实行统一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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