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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
释义
    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之间一般都约定有返还借款的期限。如果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之间应当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如果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规定的期限返还借款,是借款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如果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即属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债务履行期限到期未还款,可以起诉吗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偿还的期限,如果没有约定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起诉。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第二百零八条,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二、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能起诉吗
    借条没有写还款日期可以起诉。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债权人随时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偿还义务,但应当给对方以必要的准备时间。在合理时间内债务人不履行偿还义务的,可以到法院起诉。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依照法律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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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3:07: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