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破产,银行贷款可以优先受偿吗? |
释义 | 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剩余财产再清偿普通债权。银行贷款的清偿顺序如下:1、对于破产借款人已设定财产抵押、质押或其他担保的贷款债权,贷款人依法享有优先受偿权。2、无财产担保的贷款债权按法定程序和比例受偿。风险提示:数个抵押权的清偿顺序: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法律依据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贷款通则》第五十四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