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信用卡还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举证责任关键。消费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是法院考量的主要因素。要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需要真实的消费记录、相关原件证据,并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当事人应注重保存和搜集证据,否则可能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法律分析 离婚后信用卡还款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具体如下: 1、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时,法院考量的因素主要是信用卡消费是否主要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如果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应当认为为共同债务; 2、其次是主张信用卡债务属于共同债务方的举证责任问题:有真实的消费记录、有相关原件证据、消费来源于该信用卡,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都具备的情况下,才能足以证明信用卡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随着各种消费方式的不断开拓,当事人必须注重证据的保存和搜集,否则会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 拓展延伸 夫妻离婚后信用卡债务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后,信用卡债务的分割通常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来进行处理。在大多数情况下,如果信用卡是夫妻共同申请的,那么离婚后的债务责任也应该由双方共同承担。然而,具体的分割方式可能会因各地法律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一种常见的做法是,夫妻双方可以协商并制定一份离婚协议,明确规定信用卡债务的分割方式,如按比例分担或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进行分配。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可能会介入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出决定。因此,在离婚过程中,建议夫妻双方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当地法律对信用卡债务分割的具体规定,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协商或诉讼。 结语 离婚后信用卡债务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如果信用卡是夫妻共同申请的,离婚后的债务责任通常应由双方共同承担。分割方式可能因地区法律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寻求法律咨询,了解当地法律对信用卡债务分割的规定,并进行协商或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对储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可以随时提取仓储物,保管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存货人或者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但是应当给予必要的准备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零六条 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者易变质物品的,存货人应当说明该物品的性质,提供有关资料。 存货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保管人可以拒收仓储物,也可以采取相应措施以避免损失的发生,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存货人负担。 保管人储存易燃、易爆、有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的,应当具备相应的保管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二章 仓储合同 第九百零八条 存货人交付仓储物的,保管人应当出具仓单、入库单等凭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