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设立企业财产如何分割 |
释义 | 夫妻共同出资设立企业是合伙企业的,财产分割方式是: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行使优先购买权,可以分割转让所得财产等其他法定情形。 一、合伙人死亡后其财产份额是怎样继承的 依照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人死亡或依法被宣告死亡后,合伙企业中属于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继承方法为:对于享有合法继承权的继承人,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从继承开始之日起,取得该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资格。若存在以下情形,则该合伙人的财产份额应依法退还给该继承人:1、继承人未取得法定或合伙协议中约定的合伙人必备资格;2、继承人不愿成为合伙人;3、其他不能成为合伙人的情形。 二、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在于什么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在于: 1、建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对合伙协议的订立者具有约束力,公司以章程为基础;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备法人资格,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般由所有合伙人共有;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不同于股东财产; 3、经营方式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一般可以由合伙协议或全体合伙人决定,一个或几个合伙人可以委托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公司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一般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处理; 4、退出机制不同,在合伙企业中,对合伙人想退出转让其出资的财产有严格的限制。当合伙人将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人时,必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人转让合伙企业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 三、合伙企业入伙的具体条件 合伙企业入伙条件: 1、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依法订方书面人合伙协议; 3、原合伙人履行告知义务。入伙是指在合伙企业成立之后经全体合伙人同意,依法订立书面入伙协议,使合伙人以外的人依法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或增加出资,成为新的合伙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合伙企业中的出资,另一方不是该企业合伙人的,当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其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对方时,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的,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二)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可以对转让所得的财产进行分割; (三)其他合伙人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但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可以对结算后的财产进行分割; (四)其他合伙人既不同意转让,也不行使优先购买权,又不同意该合伙人退伙或者削减部分财产份额的,视为全体合伙人同意转让,该配偶依法取得合伙人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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