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要满足以下条件:1、完成了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施工单位对竣工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