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精神损害赔偿论文赏析 |
释义 | 精神损害赔偿是权利主体因其人身权益受到不法侵害而使其遭受精神痛苦或精神受到损害而要求侵害人给予赔偿的一种民事责任,是现代民法损害赔偿制度的重要组织部分。本文为您提供了关于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的论文。 ○ 精神损害赔偿论文 我国1986年颁布的《民法通则》从调整民事关系的实际出发,在一定程度上确认了精神损害及其救济制度。综观当代各国民法或侵权行为法,几乎所有国家都规定了作为侵权行为后果之一的精神损害赔偿问题。 一、精神损害与精神损害赔偿的涵义 精神损害赔偿的涵义,理论上存在广义和狭义两种学说。广义学说认为精神损害包括精神痛苦与精神利益的损失。精神痛苦主要指自然人因人格权受到侵害而遭受的生活、心理上的痛苦,导致自然人的精神活动出现障碍,或使人产生愤怒...[详细] ○ 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适用研究 近年来,精神损害赔偿一直是法学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也是对我国相关法律和法规进行反思性检讨的研究课题。客观地说,精神损害赔偿是一个与市场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相关的问题。确立精神损害的金钱赔偿,是出自维权的需要,表明权利人依法维护自身精神利益的决心和信念。我国精神损害赔偿的最初法律依据是《民法通则》第120条的规定,而公开宣示“精神损害”、“精神损害赔偿”和“赔偿精神损害”的两个司法解释...[详细] ○ 从民法通则到精神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一、中国人格权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巨大社会意义 先说第一个问题,就是中国人格权法产生的历史背景和巨大社会意义。这就要说到《民法通则》的历史意义,以及这部法律规定人格权法的重大意义。 《民法通则》特别规定人格权法的历史背景 我们可以清楚的看到,在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二日《民法通则》没有制定颁布之前,在中国的法律当中,应该说没有人格权法这样的一个概念。从一九四九年开始到...[详细] ○ 从工伤保险制度看精神损害赔偿之弊端 目前,我国企事业单位职工工伤致残与工亡赔偿制度,随着我国职工社会保险制度建立与逐步趋向合理,不论在赔偿项目上、还是赔偿幅度上、还是赔偿支付主体等方面均发生非常大的变化。由原先人事部、劳动部、财政部以及各行业职能主管部委下达全国范围内适用的政策文件,即政府行政文件的硬性规定来确定,逐步由企事业单位支付工伤保险费、社会保障理赔,国家颁布行政法规规定赔偿的社会保险机制所代替。国务院第375号令,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2003年4月27日的公布,标志着工伤赔偿机制转换过程已正式进入法制轨道...[详细] ○ 论侵权死亡的精神损害赔偿 在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致人死亡的案件中,受害人一方应否得到精神损害赔偿、哪些人在哪些类别的侵权死亡案件中可得到精神损害赔偿、赔偿的标准如何、获得赔偿的人如何分配获得的赔偿金,是一组在理论上和立法、司法实践中都远未解决的问题。 一、我国侵权死亡案件中的受害人与请求权人 死者在侵权死亡案件中的地位 在侵权死亡案件中,某人生命权被剥夺,其无疑是直接的和最大的受害人。但是,也就是他生命被剥夺的同时,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也就丧失...[详细]免费法律咨询请点击发布更多精彩内容请进入专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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