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退税两个企业怎么退 |
释义 | 法律分析:应该先确认一下你所说的老公司支付劳务报酬是否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其次应按全年取得的劳务报酬合计按80%作为个人劳务报酬收入额与1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作为全年个人综合所得计算个税。 实操计算公式为: 本人全年综合所得应缴个人所得税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1至12月份劳务报酬所得合计*(1-20%)-6万元-12月份当月个人专项扣除额-全年专项附加扣除-其他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扣除。 个人当年应补退税额人全年应缴个税额-当年已预缴个税额(工资薪金预缴个税+劳务报酬预缴个税)。 据此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分析是否可以退税: 第一,如果1-12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时,支付单位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不仅不能退税,很可能还会补税,这取决于本人获得劳务报酬多少。根据最新个税豁免政策在个人取得全年综合所得不足12万元,或无论收入多少,其补税额不超过400元的,无需汇算也不需要补税,但支付单位,也就是扣缴义务人未依法进行预扣预缴的除外。 第二,如果1-12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时,支付单位为代扣代缴了个人所得税,直接套用上述实操公司即可办理退税。具体办理退税时,可通过个人app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现在的任职单位代为办理,也可以请涉税专 业服务机关、其他单位和个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居民个人向扣缴义务人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扣缴义务人按月预扣预缴税款时应当按照规定予以扣除,不得拒绝。 非居民个人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不办理汇算清缴。 第十二条 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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